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主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4)

2014-08-15 18:29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理事会章程经理事会全体会议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布理事会组成及其章程。

  理事会应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教职工、社会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已设立理事会或相关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其组成或者职责与本规程不一致的,应依据本规程予以调整。

  高等职业学校可以参照本章程组建理事会,并可以按照法律和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行业企业代表在理事会的地位与作用。

  民办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组建并履行职责,不适用本规程;但可参照本规程,适当扩大理事会组成人员的代表性。

  第十六条本规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广告资讯:QQ:72180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