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庭所在地没有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的,可在本地任何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8月25日前将足额的学杂费及生活费汇入随入学通知书寄来的储蓄卡帐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写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帐号栏填写储蓄卡的19位数字卡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长沙中医药大学支行。汇款两天后,可致电95533、0731-89740327、89748568进行查询。
4.按上述规定已足额将学杂费存入或汇入本人储蓄卡账户的同学,学杂费将由学校统一根据缴费标准扣缴。来校报到时,可直接到各学院接待点领取学杂费收据。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4]76号文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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