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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75所高校将晒财务招生清单

2014-07-30 15:37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教育部7月29日发布新规,将特长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纳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75所直属高校即时公开、确保真实。

  记者看到,《清单》包含10大类50条具体项目,其中不少规定与备受关注的高校舞弊及腐败案件联系紧密。如,招生考试信息提出,要公开“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等;人事师资信息提出要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等。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近年来高校招生舞弊、基建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源是信息不够透明、权力缺乏监督。对信息实行“清单式”管理是划定高校行政权力边界的一次尝试,希望对遏止教育腐败有一定帮助。

  根据清单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部属高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各项信息应在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据悉,教育部还将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所有直属高校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广东高校去年已开始公布财务信息

  教育部7月29日公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招生考试信息、高校财务、资产、收费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敏感”信息均在其中。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对清单列举的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从去年开始已要求高校对外公开财务信息和招生信息。

  广东省教育厅去年下发通知,要求高校在当年的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财务信息。

  在这个名为《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要求,各高校及时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应于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年度报告应详细说明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二是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应注重内容的丰富性和条理性,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记者采访获知,广东多所高校已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包括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内的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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