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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

2014-07-04 04:38编辑:【考文考理网对此文章感兴趣的有:

  为加快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培养步伐,国家建立了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从2000年开始,济南军区依托山东大学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并从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国防生计划》通知精神,今年济南军区继续依托山东大学招收60名国防生。

  一、招收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招生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符合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符合《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程序

  1.政治考核。考生到所在地的县(市)武装部参加政审。

  2.填报国防生志愿。报考国防生,需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

  报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和代码,填写在本科提前批次栏内,同时要注明是否服从志愿调剂。

  3.参加面试和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面

  试合格后参加体检。面试和体检由所在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

  4.录取。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者,取得国防生录取资格。录取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驻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

  6.复审、复查。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复审、复查。复审、

  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进行专业调整;不符合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录取后不按时报到、不参加复审、复查或复审、复查合格无故不签订协议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国防生待遇

  1.国防生每年享受国防奖学金10000元,同时仍可享受高校

  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发给训练服装。

  2.国防生经济南军区政治部干部部同意,可报考军事院校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不参加毕业分配直接攻读,毕业后由所在院校分配。

  3.国防生毕业考核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毕业分配遵循专业对口、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保障重点、兼顾个人志愿的原则。在首次授衔、定职定级、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军队院校毕业学员相同。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6月30日起算,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军官。

  联系人:张笑、徐志全

  电话:(0531)88363331、88364787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选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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