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投档模式、调档比例及录取原则
1.今年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投档模式有以下4种:
①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②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统一按此种模式投档;
③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④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全部投放学校(此种投档模式仅限于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本、专科层次及部分省外院校本科层次)。
以上几种投档模式均在《招生考试报》“2014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以下简称“招生计划合订本”)中院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请考生仔细查阅。凡未注明投档模式的,录取投档时均为在专业、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全部投放学校审录。
2.今年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调档比例有以下几种规定:
①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专科层次及部分省外院校本科层次录取新生时,省教育考试院将专业、文化成绩达到规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学校。
②省内院校本科层次调档比例可在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40%以内由学校确定。
③高职(专科)层次调档比例可在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以内由学校确定。
3.省内院校编导类专业投档时,在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省控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供院校审录。
4.省教育考试院将按院校报送的投档模式和调档比例,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放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在所投档案中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院校自主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并负责解释未录取考生的不录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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