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参见省招生部门公布信息,如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新生入学就读地点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学校收费项目及退费办法等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由招生办协同教务处、有关学院按规定执行。
3. 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学习满一个学期后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录取安溪茶学院的学生转专业参照《福建农林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限在安溪茶学院内各专业间互转。
4. 福建省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定向委培生面向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的高考考生招生。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注册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局、公务员局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毕业后定向回户籍县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就业。在聘用单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详见闽教学〔2013〕17号文件要求)。
5.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学校在校招生办网站重新公布,并有权按新章程实施。
广告资讯:QQ:721800272
版权声明:
本站部分文章、资料及相关图片转载自互联网,其版权均由原作者或原刊载媒介拥有,其观点、言论、主张等均属其作者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观点,若本站侵犯到您的版权,可以向本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及可以说明版权所有者情况的材料,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对其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