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六、录取期间的监督措施和申述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文件执行,详见《福建中医药大学2014年招生工作条文》。
十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22861250 22861276(每年6-8月正常上班时间开通)
监督电话:(0591)228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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